各学院,各部、处、室、馆、中心:
根据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》(财政部令第68号)及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》(教育部财教〔2012〕488号)有关规定,经学校研究,决定对资产计价及入账标准做如下调整。
一、 固定资产
(一)分类:
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,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,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。具体划分如下:
1、房屋及构筑物;
2、专用设备;
3、通用设备;
4、文物和陈列品;
5、图书、档案;
6、家具、用具、装具及动植物。
(二)价值标准:
1.一般设备:单位价值在1000元(含)以上的,按固定资产入帐管理。
2.专用设备:单位价值在1500元(含)以上的,按固定资产入帐管理。
3.大批同类物资: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,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,作为固定资产入帐管理,例如:批量购进的桌、椅等。
二、低值易耗品
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低于固定资产的计价标准,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或一年以上,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。如:移动硬盘、小型收录机等。
计价标准:单价在500元(含)至1000元的须办理入帐手续。
三、按照新的财务制度,将对2013年以前的(单位价值5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,8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)固定资产进行账务调整,将单价低于现标准的设备调整为低值易耗品,调整结果将通知各部门。
四、各部门购置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,要按规定到国资处办理入帐手续后,方能到财务处办理报销。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也需到国资处办理入帐手续。
五、执行时间:从2013年元月1日起。
365bet体育在线世界杯
2013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