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贷各相关单位:
日前,中仪公司根据商务部“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”的要求,抽取部分专家对内蒙古人才培养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的招标文件(标书和技术规范等)进行了审核。到目前为止,大部分专家的意见已经反馈回来,个别专家的意见也即将回馈。
根据商务部机电司“……业主单位需对专家所提出的意见给予逐条处理并将书面意见用《意见回复表》的方式予以答复”的要求。各单位要对专家所提出的修改意见高度重视,认真回复。如同意专家意见,则在《意见回复表》中“对标书的修改情况”一栏中填写“已修改”。如不同意专家的修改意见,则需在《意见回复表》中“不做修改的理由”一栏中填写不修改的理由。
请各项目单位将修改后的全部标书(包括专家未提出质疑意见,未做修改的)和《意见回复表》的电子版和纸质标书各一份于2007年7月31日之前交到国资处。
联系电话:3993035 E—Mail:nmshaofeng@sina.com
附件:1、《意见回复表》样表。
2、专家审核意见。
日元贷款项目办公室
2007年7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