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师范学院政府采购公告
项目名称:
关于电子发票系统和微信通知系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
采购编号:
[2017]139号
采购方式:
单一来源采购
供应商投标资格:
(1)投标人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中第22条的规定
(2)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;
(3)投标人须具有所投项目的厂家授权或代理权限,且在当地有固定的企业住址。
(4)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
(5)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(http://www.btzfcg.gov.cn)“采购动态”或“供应商管理-申报注册”中填写“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”注册审核成功。
用途、数量、技术要求:
详见谈判材料
索取文件开始时间:
2017年12月8日上午9点
索取文件截止时间:
2017年12月13日下午5:00前(节假日休息)
索取文件地址:
办公楼210办公室
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
2017年12月15日下午2:30前
文件递交地址:
办公楼214会议室
评定时间:
2017年12月15日下午3:00
采购人名称:
包头师范学院
采购人开户单位:
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
采购人开户行:
建行包头银河支行
采购人账号:
15001716678052508898
经办人名称:
范小燕、罗鹏
联系电话:
0472-6193108、6193109
采购人电子邮箱:
gyzcglc@bttc.edu.cn
采购文件:
详见投标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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